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师德高尚、结构合理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6号《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任职资格的准入标准
1.思政课教师要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相应的教学水平、科研能力,要不断提高自身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思想道德修养,增强社会责任感;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做教书育人的表率,做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对申请入职教师要进行政治素质、思想道德修养、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全面考核。
2.新进教师原则上必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对不是党员的新进教师要加强教育与培养,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要调换岗位,不得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工作。
3.思政课教师如若利用课堂及在其他场合抹黑党和国家形象、散布错误政治言论、误导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按照相关文件,实施“一票否决”制度,启动思政课教师任职资格退出机制,进行严肃处理。
4.思政课教师须热爱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开朗向上,善于与人沟通,有亲和力。
5.思政课教师的学科专业背景应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专业,哲学、政治学、政治经济学、法学、历史学等专业。
二、任职资格准入组织保障
学院将根据学校人事处、教务处、党委宣传部等的相关职能要求与分工职责,共同保障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的入职标准和质量。
三、任职资格准入程序
1.根据学校安排,由人事处、党委宣传部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资格初审,确保申请人员具备基本条件。
2.根据学校安排,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拟入职人员进行职业测评。综合运用社会学、心理学、组织行为学等学科理论、方法,通过心理测试、面试和情景模拟等现代科学技术,对拟入职人员的行为特征、个性特点、水平能力及发展趋势等进行系统客观的测量评定。
3.根据学校安排,由学院组织举行拟入职人员的任职试讲工作。凡青年教师开始讲课之前,须经过试讲。否则,不能承担教学任务。专职教师的任职试讲,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组织举行。
四、培训要求
1.新进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已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者除外),须根据学院安排积极参加省哲学社会科学课程培训。
2.新进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已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者除外),须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凡不服从安排或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辞退。
五、本规定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