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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集体备课管理规定

2022年04月19日 10:48  点击:[]


为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教学水平,推动思政课教学研究,切实改善思政课课堂教学效果,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集体备课由教研室全体教师参加,由教研室主任根据教学内容做出相应安排。教研室主任全权负责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课集体备课活动,统筹安排,严格把关,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每学期至少安排6次,集体备课应包括理论课、社会实践课和形势与政策课等。

2.各教研室应根据课程的特点,以及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集思广益,研究和探讨教学大纲的实施、教学内容的确定、教学方法和手段的使用、试题库建设、相关课程之间的技术衔接等问题。

3.根据各教学班不同的授课对象、教学要求、课时安排,集体讨论研究其教学内容和方法,确立重点、难点,安排教学进度。

4.按备课内容,互相听课评课,开展观摩教学,评价教学效果,提出改进意见。

5.集体备课时,教师要结合自己的实际,写出个人教案。既要借鉴别人的东西,又要体现个人特点。

6.集体备课采取一人主讲大家讨论的办法,把集体备课落到实处。主备课教师提前做好准备,要认真钻研教材,准确地把握重、难点,写好讲稿,提出教法建议。

7.高级职称教师在集体备课中,有义务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在教学大纲的制定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在教学目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以及课程知识点等方面给青年教师以必要的指导。

8.集体备课应由专人做好记录,记录包括以下基本内容:集体备课时间、地点、备课科目、主持人、参加人员、主备课教师、备课内容(章节)、学时;主备课教师陈述内容;集体讨论内容(每位老师的发言)、小结等。

   9.本规定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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